《广东省快递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快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首部邮政快递业省级地方性法规。

快递业是连通民生、激活经济、服务发展的重要民生产业与先导性产业。作为全国快递业第一大省,广东快递业长期稳居全国首位。此次出台《条例》,立足行业发展实践、创新制度设计,聚焦破解我省快递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法治护航全省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计八章五十条,围绕发展保障、快递服务、快递安全、快递包装、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全面构建行业规范发展法治框架。

   一是加强发展保障。明确政府、邮政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规划、用地、人才等支持。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收、投快件便利。明确共享地名、地址信息数据,推动标准地名、地址应用。明确政府建立健全快递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规定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建设国际快递网络。提出培育数字快递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无人驾驶、人工智能、冷链保鲜等新工具、新技术在快递业的推广应用,鼓励在快件处理中心铺设光伏发电设施,利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的富余运力和设施能力运输快件。

   二是规范快递服务。严格许可与备案管理,推进数字化应用和监管系统建设、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许可注销与统计报送。聚焦破除“内卷式”竞争,要求快递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聚焦治理农村快递服务违规收费等问题,压实快递经营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为提升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对快件收寄、投递、验收等全流程服务规范作了细化。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快递服务要求、用户申诉举报处理渠道。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强调落实实名收寄制度,强化协议用户收寄管理。严禁以抛扔、踩踏或其他危险方式处理快件。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快递服务应急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信息。对营业及处理场所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鼓励企业建立电子证据管理机制。明确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必要、最小影响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要求外,快递经营企业对运单上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推动绿色包装转型。明确部门协同推进包装绿色升级,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合作研发、生产、推广绿色快递相关材料与产品。提出快递包装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商品原装直发。鼓励建立快递包装物可追溯机制,快递与制造、农业、商贸协同推进一体化包装和简约包装,扩大可循环包装应用范围。

   五是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与快递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完善快递从业人员投诉澄清免责机制。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对快递服务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快递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和管理。多方位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社会关爱,规定企业建立恶劣天气快件停止或延迟收派等作业制度,政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和车辆充电等配套服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休息、服务场所。

   “小包裹”承载“大民生”,“小快递”服务“大发展”。快递业一头连着生产流通、一头连着民生需求,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活力载体。下一步,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将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持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服务质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寄递保障。